用户登录 注册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荣成市第六届道德模范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部门,上级驻荣单位,市重点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出一批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奖项设立
荣成市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五个奖项,分别是: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每个奖项表彰2-4名,同时设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三、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工作、学习、生活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或自荐;各行各业选树的优秀典型以及荣获“身边好人”及善行义举四德榜上榜人物等,可优先推荐。
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评选,已被评为省、市道德模范的,不作为候选人推荐,提名奖获得者可参与评选。
四、评选标准
荣成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参加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诚信意识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讲诚信、重操守,质量至上、信守契约、服务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真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望相助,患难与共。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4月20日前)。制定下发活动通知,启动评选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推荐(4月20日-4月30日)。道德模范推荐人选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向市文明办推荐人选;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对所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上报前应征得本人同意。
3.资格审核(5月上旬)。评委会按照工作程序,征求市纪委监委、社会信用、卫生健康、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市文明委研究审定。
4.公示投票(5月中旬)。市文明办将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新闻网站、微信平台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同时在《荣成时讯》、“文明荣成”微信等进行公众投票。
5.综合评定(5月下旬)。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综合公示投票情况,确定道德模范和提名奖人选,报市文明委审核批准。
6.表彰奖励。道德模范是我市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市文明委将召开表彰大会,为道德模范及提名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并择优逐级推荐参加威海市、山东省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按照《荣成市自然人征信管理办法》,赋予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相应的个人信用加分。
六、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联合成立“第六届荣成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本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全部活动,由评委会组织开展。
2.面向基层。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各单位部门要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
3.严格标准。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对宣传动员、群众推荐、组织审核、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使推荐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4.加强宣传。各单位部门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各方面的道德典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展示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营造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5.强化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推荐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于市级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有严重违反公民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推荐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文明委批准后,撤销荣誉称号。
七、其他事项
1.各单位部门可向评委会推荐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的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不超过2人。
2.各单位部门推荐候选人要注重质量,精心撰写事迹材料,体现闪光点和亮点,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以纸质、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每位候选人需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要按时报送道德模范推荐表、汇总表等相关材料,表格及事迹材料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7560002;电子邮箱:rcwmb@sina.com。

附件:1.荣成市第六届 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荣成市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汇总表




荣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